尤其在中国入世后。在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例中,中国常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因此,非常有必要对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其市场化程度进行评估测度,并与一些发达国家、转轨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化程度进行比较。
对中国市场经济的测度标准 市场经济作为人类历史上的一种经济制度,产生于近代,繁荣于现代,与历史上的自然经济不同,也与计划经济不同,当然有其内在的规定性。但这种规定性又是以丰富多彩的现象而存在的。各国基础不同,传统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市场经济的形式甚至部分内容也必然不尽相同。所以说,市场经济的标准是存在的,但又不是绝对的。
国内学术界对市场经济的判断标准有多种理解,并因研究目的和观察角度的不同而形式各异,因而对市场化程度的测度也有多种方式。考虑到反倾销和公平贸易的目的,我们的研究十分注重当事国的反倾销问卷要求和相关法律指标,并从中归纳出“五大因素”,即“政府行为规范化”、“经济主体自由化”、“生产要素市场化”、“贸易环境公平化”和“金融参数合理化”。
为了形成可测度的指标体系,在市场经济五大标准客观分析的基础上,我们还确定了11个子因素,它们是:贸易产品定价自由度、资本与土地、企业运营、非国有经济的贡献、政府的财政负担、法律对公平贸易的保护、劳动与工资、政府对经济的干预、银行与货币、利率与汇率和对外贸易自由度。在这11个子因素下又确定了33个变量指标,评分方法参照了美国传统基金会的办法,指标分值采取5等分制,分值越低,市场化程度就越高。这样,通过对33个变量指标的评分和汇总评估,就能得出中国经济市场化的各个变量指标、因素和经济总体的测度结果。
为了保证测度结果的可靠性,我们在选择指标时坚持了4项原则,即测度指标选择的代表性和客观性、评分标准的科学性、因素和指标权重确定的合理性以及测度结果的可比性。 在研究中,我们特别注意如何使指标具有国际可比性,在进行测度时吸收了美国传统基金会和加拿大弗雷泽研究所具有较强可测性的经济自由度指标共13个,占全部测度指标的40%。这些指标包括:“政府消费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企业所得税的平均税率”、 “政府人员占城镇从业人员的比重”、“财政对国有企业的亏损补贴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经营者由市场选聘的比例”、“具有决策自主权的企业比例”、 “产品市场定价的比例”等。由于经济市场化和经济自由度的高度相关性,我们的测度指标体系也具有了国际可比性。
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 在上述33个变量指标分值的基础上,我们得出11个子因素的评分分值以及自由度和市场化程度由高到低的排序:“贸易产品定价自由度”为1.33分;“资本与土地”为1.67分;“企业运营”为2.00分;“非国有经济的贡献”为2.40分;“政府的财政负担”为2.50分;“法律对公平贸易的保护”为2.50分;“劳动与工资”为2.67分;“政府对经济的干预”、“银行与货币”和“利率与汇率”均为3.00分,“对外贸易自由度”为3.50分。在11个子因素分值的基础上,我们汇总得出了五大因素的评分分值以及自由度和市场化程度由高到低的排序:生产要素市场化得2.17分;经济主体自由化得2.20分;贸易环境公平化得2.44分;政府管理规范化得2.75分;金融参数合理化得3.0分。
在五大因素分值的基础上,通过平均计算,得出中国市场经济程度的总评分——2.51分,如果折算为百分比,近似为69%,这反映了中国市场经济程度超过了市场经济的临界水平(60%),但与欧美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如果与国内外其他一些研究结果相比较,则会帮助理解这个69%,并进一步验证这个研究结论的可靠性。
多项研究结果表明,20世纪90年代末国内市场化进程的平均值接近60%。如考虑到中国近年市场化进程较快,69%的测算结果应该具有可信度。在与国际上相关成果的比较中,我们也看到,不论是美国传统基金会、加拿大弗雷泽研究所、洛桑国际管理学院,还是世界经济论坛,它们的研究成果均反映了中国经济进步的基本趋势,比如加拿大弗雷泽研究所自由化指数的测度结果肯定了中国市场化的进程。该所的指数分值从0到10,越高越自由,而中国经济的自由化指数从1980年的3.65上升到2000年的5.28,同样反映了越来越自由的趋势。
这里特别要提到美国传统基金会的研究,它的评价结果是,中国2000年的自由化指数为3.55分,在156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127位,属于经济不太自由的国家。而按照我们的测度,中国的市场化程度为2.51分,属于已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由于我们的测度主要采取了美国传统基金会的方法,因此,对结果出现的差异有必要进行分析。
关于上述两种测度结果的差异,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察:
(1)两个测度结果时间不同。2.51分反映的是中国2001年的市场化指数;3.55分反映的是中国2000年的经济自由化情况。由于2001年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第一年,市场化进程很快,因此,我们测算的中国2001年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结果是正常和可理解的。
(2)两种测度方法都只是近似性的测度方法,本身不很精确。因此,用精确数值比较差异,要结合区间概念进行定性分析。我们看到,在美国传统基金会的评分等级中,3.55分属中间偏下等级;而我们按美国传统基金会评分方法得出的市场化程度为2.51分,属于中间偏上等级。因此,如不考虑这两种指数经济含义的差别,它们在分值分布区间的差别并不太大,都属于中间等级区间。
(3)测度指标选择不同。美国传统基金会测度指标中的主观定性指标比较多,比如腐败、劳动保健、黑市、环境安全等。它也承认,其部分指标的客观性和透明度受到限制。我们的绝大多数测度指标则是有系统统计资料支持的量化指标,客观性相对高一点。
(4)分值计算中存在问题。美国传统基金会在评价中国的自由化程度时,对中国新发生的变化有时反应较慢。比如,关于中国的贸易政策、政府干预、管制、产权等4项指标,连续9年的得分一直没变,这显然不符合中国市场化改革的现实。实际上,正是这几个方面的改革,才使得中国近年来的成就尤为突出。中国市场化方面的进步,理所当然应反映在指标分值上,进而反映到总体测度的结果上。
中国属于“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 中国的市场经济必须从经济发展与体制改革相结合的角度来理解。“发展”与“改革”是相辅相承的: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才能建立和健全市场经济制度;市场经济制度的全面建立,是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体制基础。因此,“中国是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包含着下面两层含义:
(1)“中国是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指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实行了市场经济制度。这一解释与“发展经济学”所讲的“发展”一词理解是一致的。“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强调了从经济发展角度来理解这一概念的含义。发展阶段确实与经济制度有很大关系。市场经济制度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和程度时才产生的,因此,经济发展水平与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关系,但并非等同的关系。发展程度高的国家,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确实更容易;反过来讲,实行市场经济制度,也有助于经济发展。当然,“发展”与“发达”,虽然主要是发展程度的区别,但也内含着制度上的区别。从这层含义出发,我们能够看到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及其市场化程度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2)“中国是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是指中国由初级市场经济国家向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推进。这一含义强调了制度改革与创新,强调了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开放和全面转轨。这是“中国是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这一命题的主要内涵。也许有人会问,市场经济国家是否需要上百年才能建立?对此,我们的看法是:只要有了市场经济的成熟模式,只要选择了市场经济,就可以在几十年内成为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这是制度创新方面的后发优势。中国周边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因为选择了市场经济,在几十年时间内就已完成了从自然经济向工业经济的发展,也同时完成了从统制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市场经济作为各种经济形态中最为自由的经济,其发展速度是很快的,尤其是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事实证明,中国20多年来一直在以全球最快的经济增长速度发展,同样也在以最快的市场化进度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
显然,是否达到市场经济标准应有一个临界线。在美国议会表决时,多数议员赞成通过就可以形成法律;在判断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问题上,多数领域或某个领域已大部分实现了市场化,就可以判定这个国家从整体上已成为市场经济国家。 利用百分数衡量,60%应是一个及格标准、临界水平。已达到69%的中国理所当然应被视为市场经济国家,尽管它正处在转型和成长期。
作者: 李晓西[作者现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所长、教授,兼任中国体改基金会学术委员会主任;本文内容摘自中国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委托研究课题《2003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