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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成本究竟是不是商业秘密?
世界经理人文摘 ( 日期:2006-09-27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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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公开房屋成本的话题又一次在网上掀起波澜。

    此事的起因源自广东省建设厅给省人大代表建议的一份回复。针对代表提出公开房屋成本价的意见,广东省建设厅明确表示:这种做法容易造成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犯和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影响。建设厅的这一说法,立即引起网民的反对。大多数网民认为,作为消费者,公众有知晓房屋开发成本的权利,政府不能动辄以“商业机密”为由,放弃对楼市的监管权。 

    9月22日,记者就此连线了广东省人大代表、建设厅以及有关方面的负责人,就公布房屋成本是否造成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犯进行探讨。

    人大代表:建议公布房屋成本价

    人大代表建议公开房屋成本价 广东建设厅否决

    记者连线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他说此事现在比较敏感,不便接受采访。记者又连线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他答复说:事情是由人大代表公布的,你们去找代表。此后记者多次联系对方,均无人接听。

    记者在此前的调查中,得到了人大代表的建议。据了解,朱列玉和其他8名省人大代表一起,在今年2月底举行的广东省人大会议上,提交了一份《关于公开房屋成本价、实行购房指导价和最高限价的建议》,明确提出要求公开房价成本信息。

    代表们引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关于消费者“知情权”作为建议的法律依据。朱列玉说,在“买房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已经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负担”的情况下,应当通过公开房价成本的方式,确保市民的知情权。

    建议提出,在公开房屋成本时,政府应制定条例,要求开发商在申领预售许可证时,向房管局申报房屋成本价,通过行政单位审核审批后才能发放预售许可证;同时,已经领取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房屋交易中心应将房管局审批的成本价对外公布,任何人都可查询。

digest.icx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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