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些朋友,他们有一些对自己而言价值不高的物品,同时在网上搜寻到另外一些境况类似但拥有不同商品的朋友提供的信息,予以接洽实现双赢的交换。熟悉货币史的朋友能看出,古老的物物交换向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转变,原因之一,正是物物交换条件下,搜寻到正好交换双方都中意的交易对象成本太高。
网络的出现降低了这一成本,所以这些朋友在物物交换中获得了所谓“得自贸易的利益”。这种交换,本质上与商品经济条件下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并无二致。广义上,这些朋友也在换客之列。但是,对个人而言,没有换客精神的支撑,这样的交换只会成为偶一为之的事件。不能从交换本身中发觉喜悦,换客行为也会因为身边有限的“累赘物”的衰竭而消减。
总的来说,我理解的换客的交换方式,本质上不是一种市场交易的方式,而是一种游戏或者娱乐的方式。参与其中并能持续地甘之若醴,也许需要观音菩萨跟唐三藏“做生意”时贯彻的宗旨:识得此宝者,分文不取;不识此宝者,千金不售。换客得到的,是旧物为他人所共同赏识的喜悦,或是在交换过程中传递、分享着的“世物变迁”的新奇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