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的逻辑,反流氓软件联盟刚开始说有130个公司,每家都要告,我觉得还是应该擒贼擒王,应该打击那些对网民伤害面积比较大,流传比较广的,我认为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铁了杆做流氓。在这过程中,我发现也有一些厂商出来认错。我认为绝大多数厂商是被迫卷进来的。但一旦真的形成反流氓软件的大环境,相当一部分介入恶意软件产业链的厂商会退出来,这样的话,还剩下一小部分流氓也比较容易打击。
这也是360安全卫士和督导委员会一致的观点,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世界经理人文摘:有业内人士指出,在立法出台之前,我们在追究所谓流氓软件过失的同时,也应该追究炒作者的责任,在滥用民意的同时,他们才是利益的最大获得者。您怎么看?您觉得怎么打击效果会更好一些?
周鸿祎:现在有一些言论明显是流氓软件公司作的,他们会主导媒体散布一些有利他们的观点。比如说他们宣称要给流氓软件尽快制定一个标准,之后才能杀。但是,标准是滞后于技术的发展,且制定标准可能很漫长,而老百姓正在受罪,等到什么标准都制定完了再来解决流氓,流氓软件可能早就成功了。所以我认为,现在应该呼吁国家出来制定标准,同时现在就用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来打击流氓软件。
digest.icxo.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