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从我刚上大学的时候说起吧。那时我像刚刚露出红润的苹果一样清新诱人。我是抱着满脑子的文学梦迈进大学校门的,在新生联欢会上我朗诵了自己写的诗歌,才貌双全的名声马上传了出去。入校后我就成了文学社团的积极分子。不久,我的身边多了一个白马王子,他叫煜,也是校园许多社团的活跃分子,我们配合默契,爱情从我们的眼中流出,然后汨汨地淌在我们的诗歌和散文中。我们一起吃饭、一起看书,一起漫步在夕阳下的小路上。
就这样过了两年,在大三的时候,我发现校园情侣们的举止越来越亲昵,越来越旁若无人,他们肆无忌惮地在路边搂抱、亲吻,在草地上相互喂饭。受他们的影响,我和煜也开始有了更多的身体接触,当然,由于看了很多的古典文学,在骨子里就是淑女,我是绝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作什么我认为不雅的动作的。两性间的身体接触原来是这么美妙,当煜抚摸我、亲吻我时,我的全身就像在露水滋润下的鲜花一样舒展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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