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隐瞒利润外,部分房地产商利润还大量外流到合资合作方、中介或关联个人,加上数额巨大的灰色支出,使得在房价暴涨的背景下,一些房地产商的报表利润涨幅并不明显。
日前,财政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十二号)》显示,部分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较为严重。39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共查出资产不实93亿元,收入不实84亿元,利润不实33亿元;部分房地产企业存在较为严重的偷漏税问题,少数企业甚至通过虚构业务、编造合同等手段骗取银行信用。
值得关注的是,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并不仅限于上述公告所透露的利润隐瞒问题。现实中,一些房地产企业通过各式手段进行的利润外流与利益输送涉及的数额可能比利润隐瞒更大、也更频繁,而且很多利润外流属于表外业务,常规的审计查账很难发现。概括而言,一些房地产企业的利润外流主要有以下三种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