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KTV版权费:维权还是收费?
从7月份,文化部推出“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以来,有关KTV版权收费的争议一直持续至今.11月7日,文化部在长沙试点全国卡拉 OK行业管理系统,管理系统里面包括按点播次数收费的程序.11月9日,国家版权局网站公布了收费标准:卡拉OK经营行业要按照12元/包房·天的基本标准,支付版权使用费;11月20日,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第一个站出来,公开说不.随后,上海、长沙等地卡拉OK经营者也纷纷质疑这一收费标准;上海市更要求在全国范围召开听证会;11月29日,80多家音像单位授权中国音像协会依法维护其权利.
都在打着维护版权的旗号收费,各个部门出台了各自不同的标准,让人有“乱花渐欲迷人眼”之惑不说,更让人怀疑它们是这到底是在维权还是在收费.设立卡拉OK版权费的初衷是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但在这场争论中,著作权人———广大制作公司和词曲作者的声音却被忽视,没有什么人听取他们的声音.因此,他们还有广大老百姓有足够的理由担心,收上来的钱会不会成为风险重重的“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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