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报道   商业报道   商业头条   商业评论 百家杂谈   时事报道  社会问题   无本金月入1万
您的位置: 世界经理人 > 房产 > 购房心得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售楼小姐告诉你年底买房的"绝招"
世界经理人文摘 ( 日期:2006-12-30 10:39)

———————————————————————————————————————————

讲述:设置陷阱

周六上午,售楼部来了一位手里拿着闪闪发光的汽车钥匙的年轻男士。

贺莉赶忙迎了上去,给他介绍了很多种户型并带他看样板房。这位姓邓的先生非常满意,当场签订了三居室三十八万元的购房合同及按揭的“补充协议”,并交了五万元定金,约定按揭购房每月应付四千二百一十七元。

但邓先生为难地对贺姐说,“我不过是单位上的小车司机,每月工资不过三千元左右。本来不想买这么贵的房子,但是我女朋友坚持说,要买就买豪华型的大房子。你看,我怎么写收入证明啊?”

贺姐爽快地对他说:“这好办,你在收入证明三千元前加个一万,不就成了一万三千元了吗?”

邓先生回家后越想越不对劲,于是他找人细心推敲了开发商的“补充协议”,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掉进了开发商设置的“陷阱”!

因为“补充协议”规定:购房者按揭如银行审查不合格,必须选择其他三种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三个月分期付款、交房期内分期付款支付余款,如购房者在十五日内拒绝做出选择,则视为单方终止合同,应向甲方支付房价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按邓先生的购房总款三十八万余元计算,违约金就是七万多元。如果侥幸通过了银行审查,但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能足额月供支付,开发商有权收回并处置所购房屋,购房者最终只得落个钱、房两空。

digest.icxo.com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相关新闻
 
 房奴周年总结:我们的苦难比凡
 月入7000白领夫妇的买房购
 单身女性:房子好过男人的十个
 房地产最无情 房奴不是"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