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世界上房价最贵的地方应当属日本东京。2005年在东京市区,一套使用面积80平方米的公寓楼(精装修的3室1厅1厨1卫单元,附送20平米的阳台和几平米的走廊,以及基本电器,包括液晶电视等等),加停车位售价约为3 00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为225万元,公寓单位平方米的价格约为2.3万元人民币。
2005年日本人的人均收入为34510美元(合27万6000元人民币),月收入为23000元人民币,东京人的人均收入肯定在这个数字之上。
所以可以得出:东京人的“国民住房痛苦指数”=23000元/平方米÷23000元(月收入)=1 但这个数字可能偏高,实际应当小于1。
而且这个比较还是不公平的,更公平、更准确的比较方法为:
将北京的人均收入改为中国的人均收入。2005年,中国的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10493元,以此为基数,除以12,可以算出月收入为874元,这样的计算才更有可比性,但这样一更改,结果居然是这样的:
北京市住房痛苦指数=6485元(2005年底北京商品房均价)÷874元=7.42
这样一来,2005年东京人的“国民住房痛苦指数”,甚至还低于2005年中国人的“国民住房痛苦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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