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到此处,几乎让人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了。因为2006年10月北京人的“住房痛苦指数”已达到了5.00,竟高出纽约人“住房痛苦指数”的八九倍(同一时间段,美国的房价在原地踏步,左顾右盼或下跌)。
此前,尽管许多人都作出了北京房价大大地高于纽约房价结论,但都不能像“住房痛苦指数”反映得如此直观而准确。
可令人感到尤为可笑的是,我们的房地产商和为他们雇佣的主流经济学家们,却是这样舆论误导公众的:如果把美元折成人民币,那么,纽约的房价应为每平方米单价近16,000元/每平方米了。不是比北京比上海高很多很多吗?
参照物不同所导致的结果会相差竟会如此之大。
还需要指出的是,美国房地产商规范运用的住宅“建筑面积”概念不同于中国的“建筑面积”,使得以上单价的比较仍然非常不确切。直接以统计上公布的面积为基础推算的单价,美国住宅面积数据相对低估,其测量方法下的“单元住宅单价 ”需要打折。
中国住宅全是数层甚至数十层的高楼,而且一梯多户,一个小区有几百乃至上千住户,并且建筑面积里面含有很多公用且莫名其妙的空间,住宅实际使用面积大大缩水。大多房子的使用面积只是建筑面积的70%左右。
美国人不但普通住宅压根儿就没有“公用面积”一说,而且住宅内很多区域也是不算入建筑面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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