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建房权被剥夺
朱列玉说,改革开放20多年来,从来没有哪一个行业像房地产业这样盛产亿万富翁。其原因在于开发商取得了制造、供应房屋的垄断性权利,老百姓被剥夺了购地权和建房权。房地产商之超额所得,正是其他社会群体正当利益之所失。
目前的现实是,工薪阶层的收入与动辄万元的房价差距越来越大。有专家指出:人均收入不到美国1/30的中国购房者正在负担着和美国人一样高的房价。开发商成了当今中国最强势的特殊利益集团之一,房市成了一些人拿全民资源、肥自己腰包的暴富制造器。
开发商转嫁政策成本
在单一住房供应体系下,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定价中有绝对权力,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其通过高房价牟取暴利。房地产项目审批、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权力掌握在少数政府官员手中,他们必然就成为开发商腐蚀的对象。官员的腐败又增加了开发商的成本,这些成本势必又会转嫁到购房者身上。
近年来,国家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收效甚微。究其原因,还是在于单一的住房供应体系的不合理性,使开发商能够把持、掌控住房供应市场,而将政策成本全部转移到购房者身上。此外,手握重金的投机商炒买炒卖住房,给房价火上浇油。
应允许集资合作建房
朱列玉代表指出,允许集资合作建房,让购房者变成自己住宅开发的真正主人,会让更多中等收入人口更早地拥有满意的住房。
允许集资合作建房,将会省去目前房价构成中约30%的开发商利润,以及约占10%的房屋营销成本,房价将比市价低30%~40%。如果政府能够再给予一定政策优惠,房价将会更低。
可限制每户建房次数
朱列玉说,他所讲的集资合作建房,区别于经济适用住房体系中的集资、合作建房,是指通过市场化运作,由一个自由组成的群体共同出资,通过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交纳有关税费,建造房屋,再按照约定的办法分配房屋的一种集资合作建房模式。这种模式的意义在于绕过开发商的超额暴利,由百姓自己建房自己住。
为防止集资合作建房者变相开发房地产赢利,政府部门可限制每户只能参加一次集资合作建房,并规定每套住房面积等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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