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7日的河北工人报刊登了2007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的有关情况,其中有一条说:安全系数 高薪白领不如公务员
背景: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自1996年实施至2003年的8年间,据人事部统计,共有1.9374万名不合格公务员被辞退,年均不致2500人。按照全国近500万公务员计算 ,公务员年辞退率仅为0.05%。王超以前从事过媒体、广告、旅游等多种职业,终于静下心来找一份他过去看不上的“坐办公室”的职业。他用一个朋友的事例来说明这个转变的原因:“我有一个同学,非常优秀,毕业后进入一家民营企业,公司开给她的年薪是20万。这个数字的确令人羡慕,而真正算一笔账下来,就知道里面的风险了”王超说,由于公司没给上保险,也没有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这位同学自己购买商业保险、贷款买房商品房。公司竞争激烈、压力大,她到了30岁还不敢结婚,更不敢生孩子------如果休首饰就可能可能什么都没有了。而且还得考虑养老问题,每月必须固定存下一笔钱,结果根本剩不下多少。最想不到的是,去年公司由于高层变动,解聘了一批人,这位女同学也正好在其中。
1994年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以来,公务员队伍(也包括参照公务员制度执行的一些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从业人员,以下仍简称公务员队伍)与其它职业劳动者的差距在逐步拉大,大到一个年薪20万的企业高层在一个小公务员面前都有自卑感了。这难道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形势下是正常的么?当然,高薪白领所在的民营企业存在不为职工缴纳社会统筹、住房公积金和对女职工的结婚生育各种人为限制等违犯《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这些可能通过加大有关执法力度逐步加以解决。可是其它方面呢?通过法规和条例人为地设置公务员与普通劳动者的待遇和身份区别难道是合理的么?对当前的经济和社会产生的危害不容小看:
一、形成不良的人力资源市场导向,不利于人才到最需要的地方去。
一个能够被民营企业以20万年薪聘请的人才如果参加公务员考试会怎样?几乎没有人怀疑会“考不上”。这就形成了一种不利于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吸纳人才的市场导向。进而引发人力资源尤其是高校毕业生的结构性过剩,都想做公务员或者准公务员、在大城市、吃财政饭,不愿意到真正有需求的地区和岗位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