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春节是在沂蒙山老家过的。同宗的一个远房侄子做了村里的支部书记,侄子辈小但人却长我十岁。有一天,我到他家里拜年,自然而然地聊起了村里的收入情况,以及村子来年发展经济的谱气。
“有什么出路呢?还不都是去打工”。当问到收入的主要来源时,支书苦笑地说。
我出生的这个村子,是沂蒙山区少有的平原区,一条小河弯弯流过村庄,沿着小河自然分布许多村庄。人口800-1000人不等,算是人口密度较大的。农民平均有土地1.2亩,主要从事传统种植业。26年前笔者上大学时,这里刚有了电,铁路还没有,乡村公路自然是奢望。
如今村里虽然通了公路,但小河岸边天然植被没有了,沙子几乎被盗卖一空。村民们的房子也都翻盖一新,通了大街,铺了水泥路。如果从这表面现象看,似乎我们已经实现了新农村的目标。但是,仔细考察,却发现农民们看似“过上好日子”背后的辛酸。因为,春节过不完,几乎挨家挨户就要出去打工了,剩余的将是个村落的空架子。
为什么农民“倾巢而出”去打工?让我们来看看支书的两笔账就明白了。
先来看村里的账。实行土地联产承包后,村集体几乎成了空架子。即使文革经济不正常期间,上级还会有一些水利、道路、农田改造、医疗等基本建设费用,集体还有一些机械、牲畜、土地、林场等公共财产。那时的教育、医疗成本都非常低,教师的口粮、五保户、军烈属等开支都是集体考虑的。而今,这一些来源都没有了,一切花销农民都得分摊。
村里有三个干部“吃工资”:一个支书,一个村主任,一个会计,大家“工资”都一样:每年900元;五保户、军烈属也需要村里掏钱(村里小学办不起了,孩子们都到镇里上小学,无疑增加了农民的负担)。要是上面来人,吃饭就是个问题。但光花这些钱是少的,更关键是村里大宗公共设施投入。修通村里公路花了20多万元,因为村里没有钱,农民集资又集不上来(上级禁止任何形式的集资),这样村委会就不得不使用农民的高利贷(12%利息!)。
村子的主要收入是50多亩集体地,出租给农民种,平均300元/亩,收入1.5万元。但是,由于严重入不敷支,村庄连年来已累计欠款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