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假设的隐喻
倘若政府规定,禁止自由恋爱,任何人找对象都必须通过婚姻介绍所,否则就视为非法,而政府又把婚姻介绍所的准入门槛提得非常高,甚至,一些婚姻介绍所就是政府或政府官员的家属办的,与权力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么,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第一,服务价高质劣。处于强势垄断地位的婚姻介绍所,会迅速将收费标准提高到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不仅收费标准畸高,婚姻介绍所提供的服务将变得非常低劣——为了提高配对效率,获取更多暴利,婚姻介绍所可能乱点鸳鸯谱。因为夫妻越不和睦,离婚率越高,这些离婚者会再次跑到婚介所接受盘剥。因此,尽管国家规定,婚姻的期限标准要达到50年到100年,但婚介所撮合出来的婚姻平均只有30年不到。就是这30年中也不断修修补补,让消费者遭受无尽痛苦。
第二,囤积居奇。由于所有信息资源都掌握在婚姻介绍所手中,婚姻介绍所不断刻意强调男女比例失衡的严重程度,把一部分女性的资料隐藏起来,鼓吹许多优秀女性都在办签证出国(会拿出比例高得吓人的数据),或鼓吹在河边行走不慎落水而死的女人正在大幅增加等等,以强调女性资源的稀缺性(甚至将女性歪曲成不可再生资源,相信到了那个地步,自然会有二奶学者站出来帮助婚介所完成理论包装),婚介所为了制造供不应求的紧张气氛,还可能在婚介所门前雇人排起长长的队伍,通过这种徒有市场化竞争外表的所谓竞争理念,恶意抬高收费标准。
既然男女失衡,且女人稀缺,那么,男人对于女人自然是供大于求的,但是,婚介所为了获取垄断暴利,故意把一些优秀男人的资料隐藏起来而把一些面目狰狞、劣迹斑斑、丑陋得令人发指的男人推到女消费者面前,女消费者将面临着“结构性”供应不足的问题,女性消费者为了找到更好的对象只好忍痛开出更高的服务费。
婚介所为了骗取更多钱,可能选出一个优秀的人作为“样板”,欺骗大家,让人们在心仪之余缴纳订金,等真正娶到家里发现奇丑无比,和样板相差千里,等找婚介所时,发现他们在发财之后已经逃之夭夭。即使找到婚介所,维权成本之高也常常让人望而却步。
第三,成本公开。婚介所为了掩盖暴利,偷逃税款,故意制造信息不对称,对任何信息都保密。这时候,公众会要求成本公开,要求公布未来伴侣的真实状况,而婚介所会理直气壮地宣称成本就像女人的胸部大小一样受到法律保护(此处借用某开发商名言),民众无权知道,莫说在结婚前,甚至在把女人迎娶到家与她同床共枕也无法知道她的胸部到底有多大。垄断之下,这种灭绝人性的事情一直都在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