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权力寻租。一些婚姻介绍所为了讨好权力,可能不收取任何中介费用或象征性收一点费用,就把年轻貌美的女士介绍给官员,这些官员在得到更好的对象,甚至在拥有正配夫人之后还纳妾,囤积二奶、三奶之类的,他们就无法体会到单身者的痛苦,就可能听任那些交不起中介费的人单身而无动于衷——尽管这些单身者向政府纳税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保护介绍对象这样的公共服务(这当然是一种虚拟)。同时,由于自己从中得到了好处,官员对婚介所操纵市场、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可能包庇、袒护,形成严重的官商勾结局面。一些政府官员为了人为增加婚介所的业务量、抬高收费标准,活活把一些夫妻拆散,将他们逼到婚介所接受掠夺。
第五,支柱产业和既得利益集团。由于婚姻介绍所收费过高,各级政府可能纷纷在这一领域捞钱,把婚姻介绍当成支柱性产业,完全忽略了纳税人纳税,政府就应该提供婚介服务而不能从中赚钱这一基本准则。由于婚姻介绍所油水太大,不仅婚姻介绍所联合起来成为“婚协”联手哄抬收费标准,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及腐败官员也可能与之在不动声色中结成共同利益联盟,共同坑害民众。
第六,调控无法实施。中央在获悉婚姻介绍所胡作非为之后,可能相继出台硬性调控措施。比如,必须把相貌系数达到70,性格系数达到90(此处的“系数”为衡量个人素质的标准)的男、女资料公布于众,但是,由于垄断非常牢固,由于既得利益集团拧成了一股绳,调控措施被化解,难以取得效果。甚至,还没有等婚姻介绍所站出来抵制,主管部门就已经跳出来说,70和90两个标准其实不是那样的而是这样的,到底怎样的?以能够保护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为标准。
其实,调控要取得效果非常简单,一句话:允许自由恋爱——无论通过婚介所找对象还是自由恋爱,在两相情愿的情况下都发给结婚证。同时,降低婚介所门槛,在婚介所之间形成充分竞争。如此,垄断立即化解,不用调控,找对象的成本会立即下降,老百姓皆大欢喜,政府也省却了很多麻烦,社会一片和谐。关键在于,政府有没有勇气冲破既得利益集团苦心经营起来的利益链条。
人人都应有当自己开发商的权利
现在的房市乱局如同上面的隐喻。现在的制度设计,就是不允许自建房,必须通过开发商来购买,否则就视为不合法,导致住房价格不断被抬高,而房屋质量无法保障,建筑寿命平均只有30年左右。而且,消费者之间无法知道房价的真实成本,既得利益者牢牢地把持着房市。我在《取消开发商房价降一半有充分依据》一文中已经指出:无论单位自建房还是个人合作建房,在相同品质下其建成成本都比开发商建的商品房价格低一半,原因就在于少了开发商这一环节而由自己(单位或个人)承担了开发商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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