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4月2日24时到了,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成功或不成功人士自行纳税申报的大限到了。
在这个日子之前,拧巴的日子忐忑着。睁眼闭眼思考了4个多月,报,还是不报?逃,如何逃?
4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到期申报人数为1628706人,与目前税务机关按建档情况估计的应申报人数比较接近。但有些地区,最终申报数量与税务部门实际掌握的情况相比,差距还不小。
对于一项新制度,从制定、发布到实施截止,大多数人,包括涉及和不涉及这项制度的人,都表现了极大的关注。但稀奇的是,很多人从一开始就不相信,或不准备遵从这项制度。
这个故事还没有完,但已生出许多议论和疑问。
其一,个税起征点上调到1600元,为何有人还不满意
在实施12万元自行申报之前,个税调整的一大动作是,2005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议案,个税起征点由800元上调到1600元,北京市为1500元。当时,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告诉大家,工薪阶层纳税面将从60%降至26%,而国家将减收280亿元。
800元的起征点已经持续了25年,这令许多保姆都进入纳个税行列。实际上,此次减收只占当年财政收入的1/100。并且,个税减收应会刺激消费,从而促进营业税、增值税的增长,大账还是划算的。
尽管政府似有割肉的义举,但一些有识之士还是不够厚道。
有论者童大焕称:2000年国家财政收入是1.3亿元,2004年上升到2.6亿元,4年财政收入翻了一番。而工资占GDP的比例,1989年是16%,2003年则下降到12%。与之对比,工薪阶层负担的个税却成为1994年以来增长最快的税种,平均增幅高达48%,远高于GDP的9%的平均增长率。
童还比照香港:2005年香港个税免税额是10万港元(按年申报),已婚人士为20万港元。此外,对供养老人、伤残受养人等都有几万元的额外免税额,对购买房屋等还实行个税返还措施。港人人均月收入约是内地的10倍,而且社会保障体系健全,月入1万元才少量纳税,我们月入1500元就征税,未免苛刻。
个人所得税在国家税收中不是支柱税种,只占到第四、第五的位置,但在公众中引起的躁动却是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