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为股东创利,他们要鸡蛋里挑骨头,把我抓去坐牢算了,或者我辞职算了!”首家成功以红筹上市的MBO公司中国东方集团(0581.HK)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韩敬远,4月12日接受电话采访时相当激动。
让韩敬远如此不满的是中国东方第二大股东陈宁宁。陈宁宁抓住中国东方旗下津西钢铁向关联公司信贷担保未予披露一事,要求第一大股东韩敬远转让控股权。
2004年上市的中国东方早已让两大股东赚得盆满钵满。但两大股东的股权争夺令中国东方的前景蒙上一层阴影。中国东方是第一家以红筹形式在港上市的MBO公司。
控股权争夺战中的“海归钢铁女王”陈宁宁尤其引人关注。早在2004年她们母女就神秘地登上国内媒体的中国富豪榜,据称她们一度占据国内铁矿石进口10%的份额。
二股东逼宫
事情起因于一宗未披露的信贷担保。
4月11日,中国东方公告称,公司持有97.6%的津西钢铁,于2006年4月向关联公司佛山津西金兰冷轧板有限公司(中国东方持有津西金兰60%股权,佛山商人周持有40%),提供最高1.5亿元信贷担保。该担保是在没有经过董事会同意、股东批准的情况下作出的,也没有通知香港交易所。津西金兰已于2007年2月以银行承兑汇票形式,向相关银行提取7100万元。
此前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韩敬远及另一执行董事沈晓玲对违规负有主要责任,事实上也只有他们两个人知情。
“不是我一个人对他不满意,而是董事会中很多人都不满意,像这种担保贷款,董事会中只有他和沈晓玲两个人知道,这是完全不能接受的,这几年当然还有其它的问题,才会令我们不得已采取行动。”陈宁宁说。
韩敬远则表白说,是“疏忽及无心误解”上市规则,才没有披露贷款担保。他一点也不讳言他与第二大股东不和:“他们总是鸡蛋里挑骨头,抓住我一点小疏忽便大做文章,完全漠视我在为股东创利,他们再这样下去,我只能什么都不做了。”
港交所发言人罗文慧称,如果确有董事要负责,可能会公开谴责,至多剥夺其出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不过按现行条例,违规董事没有刑事责任。
其实担保未披露只是个导火索而已。股东间的梁子早在中国东方上市之初便已结下。
陈宁宁4月14日对记者的谈话透露了一丝玄机。她称:“中国东方2004年在香港上市,其实是给予MBO管理层一个逐步退出的机会,很可惜他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