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这首诗可能没有人不知道吧?如今,社会进步了,这首诗也与时俱进的被改成“清明时节雨纷纷,买墓之人欲断魂”了。
清明节又来了,在这个“风吹旷野纸钱飞”的时节,为了寄托对故人的哀思,人们又开始扫墓,祭奠先人。与此同时,许多公墓的生意也跟着生意红火起来了。有的陵园、墓地打出了“要想富,先买墓”的广告。“要想富,去买墓”的变形观念,也使生者为了逝者的安息,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由此,继2006年的“房奴”诞生后,2007年的“墓奴”又应运而生了。
2006年,中国房地产盛事热火朝天,高潮迭起,一浪高过一浪。就拿还不算发达的本市来说,原本不到2千元一平方米的房价都卖到了4千元一平方米,甚至更高,最低的房价也超过了2,300元到2,500以上一平方米了。现在许多城乡居民买了房,每月要按揭还贷。每天早晨睁开眼睛,就背上了沉重的房债,成了“房奴”。
在刚刚来到的2007年的清明节期间,逝者的墓地也随着活人的房价的提高而上涨。清明节之际,去给挚友上坟,五年前花4万元买的工艺比较简单的墓地,在今年清明节,这个4万元的墓地便涨到了5·5万元。还有一些普通的、更好的家族墓、超豪华墓、特殊工艺墓等等,价值不一。最不好的要1万元,多一点的的7、8万元,10几万的,再多的还有四、五十万元的。清明节是墓地的销售旺季,这可能就是生意人常说的“水涨船高”吧?在饭店吃海鲜时讲的是“时价”,那么,出售墓地为什么不能“时价”呢?谁让你在清明节买墓地呢?
在媒体评选的2003年十大暴利行业中,殡葬业榜上有名,名列第三。2006年中国十大暴利行业,排在第三位仍为殡葬业。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我国死亡人口每年大约有820万人。按照低标准丧葬费用计算,殡葬行业每年的销售总额将超过3000亿元。殡葬业、陵园、公墓,虽然是专门为逝者而开设的,名声听起来不太好听,但是“死人的钱真好赚”啊!利润高得惊人。因此,人们一语双关地将殡葬业和陵园、墓地的暴利称为“黑色暴利”。
据报道:全国各地墓地价格都呈上涨趋势。看看新闻披露的一些情况:湖北荆门的墓穴最高已达11万;安徽肥西县的墓地最高14万;北京的墓价高的达几十万元,低的也有近万元;成都最高的墓地已炒到48万;而就在经济还欠发达的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个别的墓地居然有200万。看着这些百姓难以承受的数字,让人感觉到死不起了。也许阎王爷看到了阳间的房地产如此猛涨,干脆阴阳接轨吧,让地府也来个翻天覆地的变化。阳世都在搞政绩,我这个阴曹地府的主管也得搞点政绩给玉皇大帝看看啊!
2007年3月26日,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与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在南京就《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进行座谈。此次修订内容中,最大的亮点是严禁“炒墓”,尤其是“炒活人墓”,如果出现类似违法现象,最高可被罚款50万元。可是,一个被炒得非常火爆的墓地,可以卖到2、3百万元,人家能花得起2、3百万元去买墓地,还怕这50万的罚款吗?九十九拜都拜了,还差这一哆嗦吗?再说,你罚经营者,一座中档的墓地都可以卖4、50万元,人家怕罚吗?
实际上,现在的许多人为故去的先人买公墓,一般的来说,3、4万元钱的就可以了,正常的消费,故人的子女还能承担得起这个价位。2、3平方米的面积,也够逝者安息享用了。可是,如今的“墓奴”们所购买的豪华墓地,占地面积都很大,一般超出了10平方米以上,有的超过20平方米,可以停放较多的骨灰盒格位。他们不仅为了故去的亲人安置灵位,也为自己百年之后能够“享受一下”,事先安排好了去向。在这种情况下,很大程度上存在着购置‘活人墓’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