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报道   商业报道   商业头条   商业评论 百家杂谈   时事报道  社会问题   无本金月入1万
您的位置: 世界经理人 > 商业 > 商业评论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车辆强制险如何产生400亿元暴利?
世界经理人文摘 ( 日期:2007-05-18 10:22)

———————————————————————————————————————————

    孙勇,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从事保险和人身权利两个领域的研究。此前的4月6日,他向保监会提交了一份“撤销交强险赔偿限额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指责交强险每年有400亿元的“暴利”。(5月15日《中国经济周刊》)
   
    车辆强制险作为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险种,自去年7月份面世以来,社会各界声讨其存在“暴利”及“信息不透明”的声音就不绝于耳。尤其是公民个体代表——律师孙勇,犹如“皇帝新装”故事中的那个勇敢小孩,接连三次向保监会“发难”,义无反顾地向世人戳穿了强险“暴利”的惊天内幕。
   
    笔者以为,律师孙勇向社会揭开强险的“暴利”内幕,并非空穴来风,是有事实依据的。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48亿,按保守数字1亿计算,只要投保率达到80%,每年交强险的保费收入就能达到800亿元。而根据公安部公布的交通事故统计,赔付额最高每年也只有177亿元左右。余下的620多亿元,扣除税金、管理费、手续费(合计不会超过200亿元)后,还会有400多亿元的结余。
   
    按理讲,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宗旨,交强险应坚持不盈不亏的原则。而依照律师孙勇提供的数据,强险则变成了名副其实的“暴利险”,与不盈不亏的初衷严重相悖。事实上,政府要求不能盈利的项目和制度,往往到了市场上和现实中就会出现梗阻,不是执行机构借机大发横财,就是执行机构在执行过程中被无情消解,而不得不停止执行。这样的“影子”,我们在医疗、教育、公用事业等领域已早有领教。
   
    车辆强制险为何会产生400亿元天文般“暴利”?笔者以为,强制险制度整个出笼过程存在着不少致命缺陷,以至于这项公共政策一出“娘胎”就变成“畸形儿”。具体来说,首先,利益相关方没有进行实质性博弈。尽管在交强险费率制定过程中,也举行过消费者意见征求会,但对于交强险制定费用的依据、市场分析,消费者朦胧的居多,明白的太少。现行的交强险条例和费率是依据保险公司单方面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制定的,监管部门和公众都处于信息劣势,因而无法保证保险公司、政府、车主、第三者的利益达到最终平衡。
   
    其次,没有形成合理的市场竞争态势。按照强险实施方案,22家中资保险公司都可以从事交强险业务,并且要求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投保,这样的方案虽然可以保证交强险的强制性,但是他们之间却没有任何竞争机制,可以想象,这种投保方式,不仅难以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也难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交强险的社会效益。
   
    此外,虽然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的,保监会应当进行听证。但是,对于事关公众切身利益的强险费,保监会在正式公布前,却没有履行职责,来举行价格听证会。
   
    因此,国家在制订类似交强险公共政策时,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多方利益主体博弈问题,应将博弈前置,换句话说,要假想各利益方抵制或消解政策为出发点,进而制订出符合多方利益的政策。另一方面,让各大保险公司来竞标交强险业务,让投保人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收益,这样才符合市场竞争法则。与此同时,整个制度制订过程及实施情况,要做到公开、公正和透明,履行法定程序。唯此,国家公共政策才会不折不扣地执行,否则,不仅会损害国家的公信力,也会让国家的法律法规蒙羞。

    交强险会不会成为一种“霸王险”?

    交强险实施已近一年,当初确定的费率是不是合理?“不盈不亏”的经营原则执行得如何?消费者一直想了解。可来自正规渠道的声音极少。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自然难免出现交强险成了“暴利险”的说法。近日,一场由北京一名律师发起的全国范围内征集交强险定价听证委托书的活动,再次把交强险推上了风口浪尖。     近日被炒得沸沸扬扬的“交强险听证”终于得到了保监会的回应——4月23日,保监会主席助理说,保监会将根据相关条例规定,根据交强险的整体盈利或亏损情况相应调整费率,对于费率调整较大的,将进行听证。(见4月24日《北京商报》)

    去年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推行交强险,旨在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的利益,通过经济手段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它有全国统一的条款、费率和责任限额,并敲定“不赢利、不亏损”的经营原则。

    然而,交强险实施已近一年,当初确定的费率是不是合理?“不盈不亏”的经营原则执行得如何?消费者一直想了解。可来自正规渠道的声音极少。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自然难免出现交强险成了“暴利险”的说法。近日,一场由北京一名律师发起的全国范围内征集交强险定价听证委托书的活动,再次把交强险推上了风口浪尖。

    就在保监会回应的当天,有媒体披露,交强险并不像财险商所称是一项不赢不亏的“公益事业”,相反,它已经成为拉动其业绩突增的“强大引擎”。有例为证,重庆市保监局最新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自去年7月1日到今年3月底,重庆市交强险保费收入2亿元,赔付金额仅为2438万元。

    一面是保费的骤然增长,另一面是交强险的低赔付率,这一现象是不是普遍?如果是一种普遍现象,交强险的费率该不该调整?对此,作为利益方的消费者应享有知情权和话语权。人们不希望交强险成为一种“霸王险”。

    不盈不亏的交强险为何只盈不亏

    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48亿辆,按保守数字1亿计算,只要投保率达到80%,每年交强险的保费收入就能达到800亿元。而根据公安部公布的交通事故统计,赔付额最高每年也只有177亿元左右。余下的620多亿元,扣除税金、管理费、手续费后,还会有400多亿元的结余。这些保费到底去了哪里?显然,交强险已成为一些保险公司“只盈不亏”的赚钱工具,这对于广大车主是不公平的。     前不久,北京律师孙勇再次向保监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第三次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问题向保监会“发难”,此次炮轰的是交强险的“中介代理制度”(5月15日《中国经济周刊》)。

    交强险是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予以强制实施的保险险种,按照法律规定,交强险的经营原则是不盈不亏。而其“中介代理制度”却以其暴利之嫌,广受质疑。

    交强险的费率是由保险行业协会组织行业内几家大公司厘定、保监会审批并颁布实施的,实际上起关键作用的是保险公司。这样一个缺乏中立的第三方参与制定过程的险种,显然“忽视”了车主的声音。

    从保监会统计的保费收入和各地赔付率极低的情况看,“交强险”虽标榜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但保险公司明显“稳赚不亏”。有关专家分析,我国交强险的赔付率至少应在90%以上才能不盈不亏,而实际上,交强险赔付率非常低。

    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48亿辆,按保守数字1亿计算,只要投保率达到80%,每年交强险的保费收入就能达到800亿元。而根据公安部公布的交通事故统计,赔付额最高每年也只有177亿元左右。余下的620多亿元,扣除税金、管理费、手续费后,还会有400多亿元的结余。这些保费到底去了哪里?显然,交强险已成为一些保险公司“只盈不亏”的赚钱工具,这对于广大车主是不公平的。交强险是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不能把强制性制度和商业性的操作合二为一,应该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如今,交强险的合理性受到质疑,制订该险种的有关部门就不能视而不见了,至少应让处于信息弱势的车主拥有知情权。我们也希望交强险不要成为某些保险公司牟利的工具,而应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社会管理等功能,保障公众利益。

 

digest.icxo.com

  来源:红 网   作者:吴睿鸫
相关新闻
 
 向潮汕人学习低于进货价出货技
 2007金猪年投资什么项目才
 当前的三种“天价”之“怪现状
 “第三个新特区”将落户何处?
 清华如央视,北大如湘视
 平价零差率药是商家做的漂亮包
 宝洁是否在捐赠问题上难以洁齿
 当今社会的五大新潮理财工具
 一个中国企业家必须具备十大意
 让手机漫游费突然死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