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14日在天津表示,随着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劳资关系总体比较稳定,但仍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为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采取五项措施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收入,促进劳资和谐。
采取政策措施,提高普通职工工资,促进劳资和谐,这一合民心顺民意的举措,自然会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只是,如此意义非凡的政策关怀如何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呢?
近年来,一些企业纷纷参照公务员加薪模式,根据自身效益上浮工资。可是,工资年年上涨,“平均工资水平”也不断提高,但大多数普通职工的收入却不但不见多大增涨,反而随着物价的上扬,徘徊在城市低收入阶层边缘,原因就在于,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存在严重不公。
当前,一个回避不了的现实是,由于企业职工在收入分配、工资改革等方面缺乏监督权,无法对制度的设计者进行有效制衡,从而导致企业管理者制定的调资方案带有极大的“利己性”——企业利润向企业高、中层管理人员严重倾斜。工资是涨了,平均工资水平也提上去了,可大部分利润都流向了企业中上层,剩下的一点平均到每一位职工身上自然也就寥寥无几了。
我国《工会法》规定,企业调资和大的经营决策事项,必须经职代会审议表决。但现实中由于组成职代会的职工代表大部分是企业的高管和中层管理者,因而一些不合理的调资方案自然也总会轻易获得通过并得以实施。正因如此,近些年一些企业虽然工资连续上涨,但主体职工真正获得实惠的没有多少,反而还进一步扩大了管理层与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高管年薪数十万,中层年薪十几万,职工年收入还不到万元,在很多地方,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因此,要想此次“为普通职工涨工资”要想不走“以前的老路”,让充满政策关怀的工资平稳落入工人口袋,笔者认为当务之急应是,尽快利用有效的经济政策去提高普通职工在收入分配和工资改革等方面的“话语权”,干预和引导企业建立起规范公正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企业收入分配制度的科学、公正和透明。只有这样,这次中央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收入的举措才不至于落空。
中国将采取五项举措提高企业职工工资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14日在天津表示,随着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劳资关系总体比较稳定,但仍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为此,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采取五项措施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收入,促进劳资和谐。
这五项措施包括:一是推动落实最低工资指导制度。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物价等情况,调整、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切实维护低收入职工的报酬权益。
二是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企业工资共决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确保每个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
三是加强政府监管和服务,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为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及其增长提供参考。
四是加强对企业劳动定额和工时等劳动标准的管理工作,建立劳动定额标准管理体制,针对当前问题突出的行业和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强化对企业劳动定额工作的监督,研究完善特殊工时审批办法,探索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动态监管。
五是推动落实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目前已经在煤炭行业实行了艰苦岗位津贴制度,今后将探索在其他艰苦岗位推行这种制度。
邱小平是在14日出席“天津开发区工资集体协商奖励暨推动会议”时,做上述表示的。
另据悉,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2007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要求全市企业参照3%为涨幅的“下线”,给包括一线职工在内的劳动者涨工资。
根据相关文件,上海2007年度企业工资增长的平均指导线为9%,上线为12%,下线为3%。
此次发布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是有关部门在综合考虑上海去年的经济增长、物价水平及劳动力市场状况等因素后,对企业提出的工资增长指导意见。
国企工资不能“只涨老总不涨员工”
最近,上海的国有企业豫园商城给经营者新增了一项考核指标:一线职工“涨工资”。企业提出,职工的收入将与企业效益挂钩,确保一线职工收入在2006年的水平上增长约10%。如果职工工资没有涨到位,经营者自己也将被扣工资。
这家企业的做法,在上海已不是孤例。前不久,上海市国资委宣布,将把一线职工工资增长纳入对全市国企经营者的考核评价范围,从而推动国企在分配上适当向一线职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