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盛宴狂欢曲
更多的调查显示,顾雏军之意并非一心拯救科龙。在科龙空调连续两年增长后的某天,顾雏军在香港给一位科龙前高管打电话说,如果科龙能继续这样发展下去,我们在股市上肯定可以有所作为。
收购科龙一年时间不到,在2002年7月,当科龙的现金流扩大之后,顾雏军开始将精力投放于外面的收购。
2002年9月、12月和2003年5月,他分别悄悄地收购了原吉林吉诺尔电器、上海上菱电器、远东阿里斯顿和杭州西泠的冰箱生产线。2003年6月,他通过顺德格林柯尔,以2.07亿元控股美菱电器(000521.SZ)20.03%,从而坐拥国内冰箱业“四大天王”中的两个。
2003冷冻年度后,顾雏军的野心已经从冰箱业延伸到汽车业。2003年12月,扬州格林柯尔出资4.18亿元,收购了扬州亚星客车(600213.SH)60.67%股权;2004年4月,又击败万向钱潮,将ST襄轴(000678.SZ)揽入怀中。
2006年冬至,顾雏军在庭审最后一天的陈词时激昂地说,从海外回国,他有一个梦想,希望将国内4~5个产业做到世界前列。显然,机会已经带他偏离了原来的目标。
谁给顾雏军提供了机会?从亚星客车的收购中可见一斑。
据起诉书,2004年4月,顾雏军指使手下将扬州科龙4000万元以“征地费”名义划到扬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局预算管理科的账户,后转到扬州格林柯尔的账上,再让手下在扬州科龙账户上以无形资产名义将该笔资金平账,从而占有该款。
顾雏军在检举信中勾勒了前后事实的大致轮廓:2004年初,扬州科龙与扬州市政府签订了科龙超大冰箱项目落户扬州开发区的协议。扬州科龙打4000万元给扬州开发区财政局,作为该项目的土地预付款。
此时,扬州格林柯尔向扬州市购买亚星客车60.67%的股权,当时国资委要价为4.3亿元。由于亚星的净资产状况较差,扬州市政府以各种奖励基金的名义,对扬州格林柯尔补偿了约1.35亿元,其中包括了扬州开发区打入扬州格林柯尔账上的4000万元科技发展基金。
顾雏军的辩护律师李贵方认为,扬州开发区政府是一个独立的主体,政府给公司(扬州格林柯尔)的钱,不能说成是公司(扬州科龙)给公司(扬州格林柯尔)的钱;而且,扬州格林柯尔得到的这4000万元马上用来作为支付扬州亚星客车收购款的一部分,并没有打到顾雏军个人的账户上。所以,不能说顾雏军构成了职务侵占罪。
但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曾东红却认为,扬州科龙着实损失了:支出了4000万元征地费,事实上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土地。另一方面,尽管扬州格林柯尔得到的4000万元后来用作亚星客车的收购款,而亚星客车最终变为了顾雏军控股的企业,也就是说,这4000万元最终变为了顾雏军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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