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赖德华
近日央视经济频道播出的《安得广厦千万间》专题,就目前一些地区经济适用房分配购买环节出现的一些漏洞,如倒卖房号(一个房号卖16万元)、骗购等问题,邀请了多名专家参与讨论,出谋划策。作为房地产业从业人员,笔者也想说点一孔之见。
政府职责:分配保障性住房,不能做甩手掌柜
经济适用房让开发商掌握放号权实在令人费解。在这种机制下,出现倒卖房号是很正常的,不出现倒卖才反常——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之间的巨大价差,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开发商能视若无睹吗?
正是因为靠市场无法解决中低收入老百姓的住房问题,政府才需要建立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制度,发挥“有形的手”作用,以弥补市场的缺失。因此,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政府不能做甩手掌柜。
建设环节,可两条腿走路,或政府自己承建,或将工程发包给建筑商,建成后将工程交回政府。
但是,在分配环节,只能由政府自己全面负责,绝对不能让企业、中介机构插手。当然,政府把关也要防止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寻租、行政乱作为等问题发生。
经济适用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的申购(租)条件容易确定,但执行起来却十分艰难,容易走样变味,其根本原因就是我国没有建立诚信制度。
建立诚信制度有个过程,就像我们不能等学会养小孩后才结婚生子一样,经济适用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分配只能立足于现实,调动监察、公安、民政、街道社区组织等各种社会资源,实行全方位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综合治理。同时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实现政府从难作为、不作为向有作为转变。
政府角色:保姆装钥匙,只当家不作主
政府在分配保障性住房时,应把自己的角色定位为“保姆”,虽全面系统操办分配“家务”,但不直接作主,而由有效的机制去作主。
如何当家不作主?作主的机制如何建立?应把握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