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洪洞黑砖窑案4日上午在山西临汾中院一审开庭,包工头衡庭汉、窑主王兵兵等5人被起诉。
黑砖窑第一被告否认“故意伤害”
记者在临汾市中院了解到,衡庭汉、王兵兵、打手赵延兵、衡明阳、刘东升5人被起诉。临汾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衡庭汉、赵延兵、刘东升涉嫌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衡明阳、王兵兵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由洪洞县公安局侦查终结。
此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仅有两名受“黑砖窑”所害的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其中,来自河南省巩义市外沟村的张银雷索赔46万元,而另一受害人申海军仅索赔1.7万元,且未将王兵兵列入民事被告人。
自5月29日开始,从拘留、逮捕到庭审,仅用了30余天。“大概是觉得‘长痛不如短痛’吧。”张银雷的辩护律师认为,此案处理速度可谓非常之快。8个多小时的庭审中,衡庭汉在工人刘宝之死问题上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成为最受争议的话题。法官并未当庭宣判。
庭审现场禁旁听者笔录
此次庭审为公开庭审,按照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告,除四种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受到监视居住等限制的人、携带危险物品者)之外的任何公民都可持有效证件参加庭审,但在庭审前一天,一位记者电话咨询法庭,获得的答复是,不可以。
庭审现场要求严格,本来旁听证上只是禁止公民未经允许的“录音、摄像和摄影”,但笔录也被审判长严格禁止,一位旁听者即因文字记录而被驱出法庭。
衡庭汉:打手喜欢打人
公诉人将衡庭汉列为第一被告。剃了光头的衡庭汉此前被单独关押在临汾市古县看守所内,而王兵兵等其他四人则被羁押在洪洞县看守所。衡庭汉是此次唯一未穿囚服出庭的被告人,也是5名被告中唯一一位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表示不认同的人。
“起诉书有不对的地方,我没有故意伤害。”衡庭汉辩解说,他没吩咐手下看守打民工,即便逃跑民工被追回时,也没打人。因为手下赵延兵喜欢打人,他和王兵兵还多次打骂过赵延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