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有固定资产投资数额巨大,2006年国有和国有控股单位投资4.5万亿(国家统计局,2007)。由于管理不严,工程款层层转包、层层剥皮、营私舞弊、偷工减料的现象非常严重。据有些项目的情况,施工单位实际用于工程的投资还不到工程拨款的三分之一。已暴露和尚未暴露的“豆腐渣工程”大量存在。这说明由于公共投资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了巨大的漏洞。除了直接的资金流失以外,在公共建设领域中形成的贪污腐败之风,和大大小小的“豆腐渣工程”在未来许多年中将会给中国经济社会带来的损失,可能将远远大于直接的资金损失。
公共资金流失的另一个重要渠道,是各级政府和公共服务部门的预算外收费。长期以来,起源于财政预算拨款不足,我国存在着形形色色得到许可或默许的行政部门经费自筹制度,其来源是监管对象或服务对象交纳的名目繁多的收费或罚款。经过多年的演变,许多收费项目已经固化为某些行政部门的既得利益。其中一部分不需要纳入财政监管,可以由收费的部门自收自支,用于办公经费、人员工资、奖金和福利,常常成为公款吃喝、公车消费、公款出国旅游、建设豪华办公楼和政府福利设施乃至贪污私分的来源。
有些预算外收费采用“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式,需要纳入财政管理。这在经费管理上相对严格一些,可能漏洞较小,但把非规范的收费进一步合法化了,带来的问题仍然很大。据周天勇(2007)估计,2006年全国预算外收费可能达到1.3万亿元的规模。其中有多大部分转化为个人灰色收入还很难估计。但据一些研究,至少由部门共同消费的“集体灰色收入”部分是巨大的。
在社保基金的管理方面也存在明显的漏洞。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正在建立和发展之中,2005年社保基金收入已达7 000亿元规模。根据各方面报导的情况,这方面的管理漏洞也是非常大的。2006年查出的上海市非法挪用社保基金数十亿元案件,可能还只是全国此类事件的冰山一角。社保基金事关全国人民的生存保障,这方面的贪污腐败将给中国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
2.金融腐败
改革以来,金融部门在国民经济中作用的重要性日益上升。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2003年一项涉及面相当广泛的调查显示,全国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在正常利息之外的额外付费已经成为一项潜规则。世界经理人文摘[digest.icxo.com]平均而言,贷款人平均需要在每笔贷款的正常利息之外付出的额外费用大约占到贷款额的4%,为维持与金融机构的“良好借贷关系”而付出的“维持”费用大约相当于贷款额的5%,合计占到9%。加上按规定允许的利率上浮,企业为贷款实际支付的利息和利息以外的额外成本相加,平均在15%-16%,与民间借贷利率相当(谢平、陆磊,2003)。
与上述调查相对照,2006年由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进行的一项覆盖全国4000多家各类型企业的最新调查发现,在回答“从银行贷款是否要付出规定利率之外的额外费用”这一问题时,表示额外费用的数量“一般”、“较多”和“很多”的合计高达70.7%。而表示在这方面满意的企业领导人只有6.4%(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2006)。这项调查印证了上述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的研究结果,说明贷款的额外付费已经成为一项普遍的潜规则。
2006年,各金融机构的贷款总额已超过22万亿;考虑到一般来说大型企业贷款条件有利,较少发生这种情况,因此按贷款额的一半推算,额外付费给全国金融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带来的灰色收入可能高达1万亿元(但不一定都形成了个人灰色收入)。由于这种“关系贷款”和“条件贷款”而造成的不良贷款损失还不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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