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经理人文摘[digest.icxo.com]消息: 备受关注的莱钢股份有限公司前财务主管于德政委托昆仑证券购买国债造成巨亏一案23日在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判决,于德政犯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四宗罪获刑十年。判决后,于德政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值得注意的是,于德政由于违规购买国债案的爆发,又牵出挪用公款、挪用资金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三宗罪,这些犯罪点点滴滴都渗透出莱钢股份财务混乱的局面。在这个长达36页21000余字的判决书里,记录着几个由国债黑洞爆发引出的其他黑洞。
国债黑洞不仅出自于德政手
记者在判决书上看到,于德政涉及违规购买国债的罪名是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该罪判了于德政三年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夏天,华夏银行济南明湖支行刘某得知莱钢股份有大量银行汇票闲置,于是建议于德政向昆仑证券投资。同年9月份,被告人于德政安排田同宝起草了《莱钢股份公司关于挖掘财务资源创收的建议》,经过修改,该建议经副总经理赵雁斌签字同意后交财务处负责办理。后昆仑证券进入破产程序,最终仍欠莱钢股份2.04亿元无法归还。
法院认为,被告人于德政身为国有控股公司的财务主管兼财务处长,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其行为已经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
对于该罪行,于德政辩护人辩称,被告人于德政只是执行者而非决策者,莱钢领导批准的《莱钢股份关于挖掘财务资源潜力创收的建议》实际上是对被告人于德政与昆仑证券签订协议的充分授权,莱钢股份损失的原因与于德政的操作并无因果关系。
于德政也辩称,保证金存款业务是公司行为,并且由总经理签字通过,决不是个人行为。
违规作平2亿元亏空
上市公司账目必须如实、公开,在莱钢股份竟然将2亿元巨额资金亏空瞬间抹平。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0月21日、2003年11月被告人于德政代表莱钢股份公司与昆仑证券公司董事长王毅洁签订了两份协议,莱钢股份公司将4.04亿元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贴现后莱钢股份将该笔资金汇至昆仑证券。
2004年4、5月该笔资金到期后,昆仑证券归还1.7亿元后,无力支付其余资金。后于德政与王毅洁签订了4次延期还款的协议。后昆仑证券进入破产程序,欠莱钢股份公司的2.04亿元无力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