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介绍,法律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国家只限制了最低标准,没有其他方面的规定。如此造成企业一方说了算,很多企业就让工人的工资在最低工资标准附近徘徊,以节省成本。一个现象就是20多年来中国经济发展这么快,物价涨得这么厉害,但是珠三角的农民工工资却没涨多少。“不干了就换人,没有一个正常的涨工资的机制。”
“城乡差别反射到了体制内的用工单位。”这是刘尔铎教授对国企和事业单位“同工不同酬”的解释。他说,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原来分为城市劳动力市场和农村劳动力市场,户籍大门打开后,这两个市场的差别消失了,但是城市劳动力市场内部出现了二元的劳动力市场——事业单位和国企分为正式的有编制的劳动力队伍,和非正规的临时工合同工队伍,后者由农民工和城市临时工组成。在一级劳动力市场,有正常的升迁,分享了单位全部利益,包括单位的创收和福利。而在二级劳动力市场里,人才实际上流动不了,也没有升迁机会,分享不到剩余利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近日透露,该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工资立法,并已经将同工同酬问题列为重点研究的内容。
“但是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短期解决基本不可能,单位会背上很重的负担。”刘尔铎教授并不乐观。
“改革的方式还要看国家的方针是一步到位,还是慢慢来。”林嘉教授说,国有企业上世纪80年代中期试行劳动合同制,到了90年代初就已经开始实行。她建议,事业单位改革可以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对“中人”采取过渡政策,逐步改变目前的状况。
“从理论上看,所有的人员都没有差别,都将成为‘雇员’。”专家的这句话,或许会让许多正在岗位上努力工作并希望能有“转正”机会的“临时工”看到另一种希望,只是,没人告诉他们这个希望的实现还需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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