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经理人文摘[digest.icxo.com]消息:2007年8月9日,湖南本土笑星胡建林状告长沙旁博私人侦探所侵犯其肖像权一案,在芙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于庭审后当庭宣判。法院认为,被告长沙旁博私人侦探所侵犯原告胡建林肖像权一案事实成立,被告不得再使用印有原告肖像的名片及广告,并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用书面形式向胡建林赔礼道歉。
一直在“地下”运行的私人侦探社,因为这起肖像权官司走到了台前。一审败诉后,长沙旁博私人侦探社负责人康雷主动约见《法制周报》记者,自曝私人侦探行业不为人知的灰幕。
对于胡建林将自己告上法庭,康雷无法理解。他表示两人早在几年前就认识,2007年元月中旬,两人还面谈过由胡担任侦探公司形象代言人的事情。“当时,他给了我一份某植物口香糖的广告,建议我就用上面的图像。”康雷承认,那次面谈并未涉及费用问题。
2007年3月份,康雷用胡建林的图像制作了100份户外广告和100张名片,开始散发。2个月后,胡建林发现印有其图像的户外广告后,找康雷交涉并索赔10万元,但康雷只愿意出4万元。意见不合的双方于是走上了法庭。
不过,胡建林的说法与康雷并不一致。他承认曾经和康雷谈过形象代言一事,但自己当时并未答应,更没有拿过印有自己照片的包装袋给康雷,“我不知道他从哪儿弄来的照片。”康雷说。
在解释为什么只索赔一元时,胡建林说:“我并不是为了钱,只是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给他(康雷)一个警醒。”胡建林称对这场官司的胜诉满有把握。
灰色行业的尴尬
让康雷尴尬的不只是这场官司。
1993年,公安部发布了《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从那时起一直到现在,有关部门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都未曾发生改变,这让康雷“没法向别人介绍自己的职业,只能说自己是待业青年。”康坦言,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并不合法,但“市场很大”。
即便如此,侦探所仍与公安、计生、工商等部门进行过有效的合作,有些部门甚至主动接触他们。“我从1999年涉足这个行业以后,这种合作就没有中断过。”康雷说,迄今为止,他创立的旁博侦探所已是全长沙私探行业规模最大的机构之一,拥有18名工作人员,年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
由于没有合法身份,私人侦探的调查也很艰难,他们在蹲点取证时,常常会被小区的物业人员和保安误认为小偷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