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经理人文摘[digest.icxo.com]消息:8月24日至25日,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在这之前,沈晓杰先生还跟我联系,让我关注这次会议,争取有参加的机会。我告诉沈晓杰先生丢掉一切幻想,不要对这次会议抱有希望。现在会议过去一个多星期了,我的态度更加明确了,更加坚定了。
这次会议议题被外界称为“中国住房体制第三次变革”,又简称为“房改新政”。根据一些媒体的报道,“房改新政”有两个亮点:一是中国的“保障性住房”或“保障房”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目前“重市场轻保障”的住房模式有望得到根本性转变;二是对于商品房的涨价问题,新政将采取不同的调控思路和方式。
会议以落实8月13日出台的《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又称“24号文”)以及此前出台的“国八条”及“国六条”中住房保障措施为主要议题,决定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关于“国六条”、“国八条”,我实在不想再提了。因为这是一个通篇充满了逻辑上的混乱和理论上错误的政策组合。事实也充分证明了,这是一组“越调控房价越涨”的纲领性文件。说它们是垃圾,甚至是毒药,我看丝毫都不过分!我认为,将来中国人民应当追纠和清算这组文件的起草者和签署者们集体重大事故的责任。
我怎么看“24号文”呢?我记得在四川南充调研时正好看到。我对同行的两位国务院老参事说,这个文件毕竟对最穷的人有好处,我不好直接抨击;否则穷人们会怎么看我?但要我说我的心里话,我认为这个文件的本质属于“鳄鱼的眼泪”——鳄鱼吃了人,挤下两滴眼泪。因为,通篇的东西,根本就没有指向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把老百姓土地高价卖给老百姓这个吃人的魔爪。
我们调研过的很多城市例如宁波,已经把限价房完全列入经济适用房范畴而不再提供真正意义的经济适用房了。这是一个既能保证地方政府和开发商都能赚大钱、又落实了国务院“稳定房价”政治任务的“高智力创新产品”。从中可以看出我们的官员们,还不像我们民间传说中的的个个“脑满肠肥”、面目可憎,还是有一点儿智力水平的!至于小户型普通商品房屋,本身就是在高房价下房地产开发商必选的主打产品。在动辄上万的城市房屋价格下,如果你还认为开发商将主打200平方米以上的户型,连开发商都会认为你的脑子有问题。这样的掠夺工具(小户型房屋),都差不多被我们的住房政治文件写入了“保障性住房”当中,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同时分享地方政府新增土地供给70%的“保障大餐”当中,房地产开发商的遐想和得意就可想而知了。
在新华社通稿中,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的会议讲话有两方面的内容“并列突出”:一是廉租房和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二是 “继续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这两点怎么样呢?第一点我上面已经评论了;第二点是“国六条”的老调重谈。根据我的观察,曾培炎副总理应该不懂中国房地产。并且,稿子不是他写的,决策又不是他拍板的,所以我也不想和他过分计较。
不过,“稳定住房价格”似乎是一个新的提法。有媒体认为,这个“提法”不仅顺应了民意,更重要的是表明了中央高层在房价调控上的“力道”很可能发生变化。
我不同意上述的臆断,我更不认为“稳定”比“调控”、“抑制”表现出更大“力道”。事实上,迄今为止,中央任何领导人都没敢提出哪怕“房价理性回归”的一点点影子的话。这样的话在20074月25日的《人民日报》上出现,还是我本人的一篇学习通讯理论文章。请看我在文章中“突破”的一些内容:“调控房价的目的是使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通过购房、建房、租房等多种形式,做到‘居者有其屋’。控制房价上涨,使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一方面要保持适度的房地产投资规模,扩大以经济适用房为主体的普通商品房的供给;另一方面要通过严格住房消费信贷发放以及实施针对住房投资、投机活动的综合税收政策,降低住房投资、投机的收益预期水平,发挥住房存量在房地产价格调节中的作用。”(曹建海:《怎样理解“必须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