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由一男一女所构成的婚姻关系中,婚姻法一方面维护着婚姻夫妻关系的光明正大,一方面又充当着婚姻内强奸及虐待行为的帮手。当女性以一种忍辱的方式苟且于夫妻关系、婆媳关系、翁媳关系、姑嫂关系中时,唯一能支撑她顽强地维系家庭的是由生育子女后自发产生的母性,她对子女的赴汤蹈火式的爱使她得以抵抗一切来自婚姻内的困窘。
然而,身为妻子、母亲、身为女儿的女性,她的情感,因为丈夫的漠视,而成为荒原。无处言情的苦痛,深压在她的心底。只到某一天,来自婚姻之外的一缕阳光,开始驱散她心头的乌云。红杏出墙的故事,就开始以浪漫的、窃喜的姿态上演。成为女性人生的一道盛筵。
我喜欢通情达理的女性,这才是富有女权意识的好女人啊,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谁还占了谁便宜不成?鼓励女权,这是广大男士的责任,我们不应该去打击这种积极性。战略上来说,我们没有必要反对,但就战术而言,我们需要重新考虑围城建设了,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一:既然“红杏出墙,于女性来说,是一种自然的情感需求”,那围城也就是快速消耗品而不是耐用品,也就是说,更类似于卫生纸,而不是房子。买卫生纸,肯定不能投入买房子那么多。
二:就目前而言,在婚姻关系中,男人仍然有着一定的主导地位。女士作为排名靠后的竞争者,自然也只能靠市场细分、创新和差异化来夺取领导地位,至少也是争取更多市场份额。而男人作为市场领导者,只需要仔细观察女人的创新动向并及时跟进就OK。对于弱势竞争对手的创新产品和概念来说,领导者应对的最好方法,不是扼杀和压制,而是快速跟进,利用手中掌握的远远超过她们的资源来夺取那种创新的最大收益。
三:男人是一个优势品牌,在竞争必须保护这一品牌,因此竞争就要做到有理有力有节。一方面,男人要谋求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不能背上破坏婚姻关系,败坏社会道德的恶名;考虑到这两个方面,那么,选择鼓励部分女人的红杏出墙论调,无疑是投入最少,风险最小,产出最大,回报最高的竞争策略。红杏出墙的女人背负了破坏市场秩序的恶名,而只要男人应对得当,她们几乎不可能成为破坏秩序后的最大收益者;既然如此,何乐不为?
可有了网络,有了歌厅舞厅,有了咖啡室,有了越来越广的交际平台,一向安分在家的女人越来越坐不住了,于是就纷纷登台亮相,就相继出来炫耀自己潜在的本事与才智,由此也得到了别人的掌声和吹捧,受到了崇拜与追捧,这本是情理之中的事,是一种社会的认可与赞同,可有些女人就是受不了男人的吹嘘或诱惑,以为是遇到了知己,是前世五百次回眸换来的擦肩之缘,所以她们就私约暗盟,瞒着家人就悄悄出去见网友找情人了。
如果只是谈心聊天,如果只是交流沟通,如果只是正常来往,如果只是诉说表达,那也不会换来眼泪和后悔,那也不会种下痛恨的苦果。可就是有这么一些女人,说她们笨,却是牙尖嘴利,聪明过人的,心计也相当深的,然而就是这样的女人,因为她们想解脱生活与工作的烦恼和压力,因为她们想寻找一种情感上诉说与发泄的对象,而在别人设好的陷井里跳来蹦去时,并不知道这是一种圈套,一厢情愿以为这就是别人的好心,这就是知音的天堂,直等到那个男人甩了她,负了她,把她踢出好友后,才恍然大悟,才明白清楚,却不知自己清白之身早就被色狼污秽不堪了,哪里还能洗净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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