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很快政策环境发生重大转变。1998年12月,根据国务院《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上海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加快住房分配体制的综合改革。
这意味着,上海市平价房发展中心这类带有福利性分配销售的政府主办机构,在改革面前已经“名不正言不顺”了。就在这个时刻,故事的主角开始登场。
1999年年初,时任上海住宅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的王建忠被调到上海市平价房发展中心担任中心主任兼党委书记。他身负一个很重要的使命,就是上海市平价房发展中心的改制。
经《商务周刊》从黄浦区工商管理局查询,2000年4月19日,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总公司、上海市住宅发展局和上海住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三方以注册资金1500万元,共同组建了上海住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当时的上海住宅发展局局长王文忠。
其中,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总公司出资800万元,持有住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3.4%的股份,上海住宅发展局出资200万元,持有13.3%股份,上海住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出资500万元,持有33.3%股份。这个上海住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是上海市平价房发展中心改制过程中为解决该中心员工安置而设立的内部员工股份。
不到一个月,2000年5月12日,上海住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生重大公司变更,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总公司将800万元的股份无偿转让给上海住宅发展局。于是,上海住德的股东持股情况变为:上海住宅发展局持股66.7%,住德职工持股会持股33.3%,注册资金不变,法人代表变为毛佳。2000年7月,上海住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注册资金增至2000万元,其中上海住宅发展局持股60%,住德公司职工持股会持股40%。
2001年,王文忠卸任上海住宅发展局局长、党委书记职务,接替者为原副局长毛佳。同年3月6日,按照全国统一规定,上海市平价房发展中心更名为上海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
2002年,上海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悄然无声地被撤销了。按照计算,此时该中心名下应该还剩有原本用于经济适用房建造的1500亩土地,也就是闵行区顾戴路地块,包括古龙基地600多亩和平吉基地880多亩土地。
“化公为私”?
2001年9月6日,在上海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即将被撤销的前夕,最戏剧的事情出现了。上海住宅发展局将自己持有的上海住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的股份以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上海住业实业发展合作公司,令人惊讶地是同时附送一块价值9697.8827万元的未注明身份的产权。同时,还将自己持有的另外20%股份以400万元价格转让给了上海住良实业发展合作公司,同样也附送了一块价值7758.3061万元的未注明身份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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