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牌
上海的路牌“国际化”后,用A1、A2等名字来命名市内公路。但路牌上却没有哪里到哪里的说明,外地司机根本不清楚某条路是哪里到哪里的,只好在十字路口冒这危险拦车问路。
我估计这是某领导出国考察的丰硕成果。建议外省市也这么干,让我们上海人开车过去的也问路,这样有利于增进各个地方的文化交流。
防护栏
今年情人节,我在沪杭高速上看见一起车祸——一辆轿车和卡车的追尾,车内两人应该没有生还的希望。高速公路曾多次发生因为卡车没有后装防护栏,导致追尾的小汽车司机丧命的。卡车的尾厢高度面对的,正好是轿车最脆弱的挡风玻璃处,这让作为缓冲区的车头完全起不到保护作用。
在很多国家,卡车是要求强制安装防止轿车追尾时候钻进车底的一套防护装置的。成本相当低,也就一百来元。这个防护栏在欧洲强制使用后,事故后生还率有很大提升。我不知道为何在中国一直没有施行——也许是推广时收益很少,完全不及加个什么税,收个拥堵费多之类的,虽然能对生命有很大保护。
停车
中国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33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这条规定让驾驶员吃尽了苦头,他要么车停在收费停车场,要么停在非法停车的地方。
与中国“交通法”这条规则相反,英美国家的规定是:除了交通管理部门在某地安放“绝对不能泊车”或和“短暂停留可以”的标志牌和在十字路口、公路转弯30米处不能停车外,其它地方都可以停车——这已经成为国际惯例。
我认为只要不妨碍到别人,驾驶员就可以停车。但为什么交警却对往往对停在这些地方的机动车贴“违章罚款单”呢?还有些地方更夸张,有时候你违章了要去缴罚款费,但发现车不能开进去,你就把车停在路边,出来又是一张罚单。
“路费”
中国路不多,但世界上大部分的收费公路都在中国,连国道都是收费的。虽然我们买车交了购置税、增值税、关税、消费税、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甚至某地的牌照钱。我庆幸的是,我家门口那条路还没有改成条高速公路,这样出门都要收费了。
公路法规定: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车辆在公路上发生事故是难免的,其中很多事故会对公路造成损害。几乎所有司机都知道打“122”报警。但公路管理机构却没有统一的报警电话号码,一个外地司机在他地发生事故后如何向公路管理机构报告?经常有当事驾驶员因此被罚款。我们的很多交通监督的设置,是想办法挖个坑让你往里面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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