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称,这些年来由于刘晓曼业绩出色,已成为中国人寿宜章支公司树立的先进典型,经常有机会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大小活动,并时常在包括报纸,电视等媒体上露脸,而这些恰恰成了她吹嘘自己的工具,她逢人便拿出刊登在某报纸上的有关她的介绍,向人说她是如何如何优秀,深受公司器重等,使得不少投保人深信不疑。
接下来,她又对客户许以高额收益,进行“利诱”。2007年5月,44岁的尹凤凰将自己积蓄的34.5万元全部购买了“国寿鸿鑫”。“刘晓曼告诉我,如果投保,除了每年可以参加公司分红外,交钱时还可以拿到10%的返还。”记者从数十名受害人处证实,他们得到的“许愿”与尹凤凰等人基本相同,只是当场返还的钱为5%—15%不等,期限也有3个月、6个月、1年之分。
而客户上钩后,刘晓曼就开始实施最关键的第三步。
对客户缴保险费,按正规流程来讲,业务员在收到现金后,应该给客户正规的保险公司专用的收款收据,接下来,代理人把单子交到公司后再给客户投保保单。
而刘晓曼则恰恰没有这样做。原来,收钱后,她很多时候以手写的白条代替了“收款收据”,即使实在不得已需要出示收据,她也仅仅把收据复印件交给客户,同时辩解称,原件需要存档!而客户拿到的保单往往也是复印件,理由同样也是“原件需要存档”———当时,出于对这位明星业务员的信任,很多客户并未怀疑。
案件反思
直指保险公司漏洞
刘晓曼在数年间为何能屡屡得手,保险公司在管理上是否有些疏漏?这成为此事件的又一焦点……
成都一位资深保险人向记者表示漏洞出现在3个环节:
一是“暂收据”的管理环节。在客户支付保费和保险公司出具正式发票之间,有一个代理人向客户提供“暂收据”的环节。少数公司对代理人使用“暂收据”的情况管理不严,导致不法分子有隙可钻。刘晓很多时候干脆使用的就是手写收条,或者经涂改过的收据复印件,如此拙劣的手段,竟然也能蒙混过关;
二是收取客户保费的环节。少数保险业务员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造成客户支付续保费用或追加保费后,以为取得暂收据手续就已完毕,而业务员实际上并没有将保费交到公司。保户毛小红曾向刘晓曼购买了一款3年期的保险品种,最近发现,她只有第一年有钱,第二三年都没有缴费。不过,她清楚地记得每年都把钱给刘晓曼了,但她从来未拿到收据;
三是客户服务环节。业务员若骗取客户身份证和保单,伪造客户申请退保委托书及签字,客户服务部门往往不做严格的审核和批注就退款,令他们容易得逞。这个案子中,就出现了未经投保人同意就擅自转出客户资金并且投保其他险种的危险案例。 digest.icxo.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