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吴天喜 强奸 嫖娼
世界经理人文摘[digest.icxo.com]消息:12月4日,被媒体广泛关注的河南镇平县原政协副主席强奸数十名少女案开庭审理,被告人吴天喜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涉嫌强奸等罪名基本上持否定态度,他一直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嫖娼而不是强奸。
大凡犯案受审的官员,在法庭上都会以自己“不懂法”、“平时没有注意学习法律”、“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为藉口来替自己辩解,目的无非是想用“不知者不罪”的托词求得个“从轻发落”。
相形之下,这位政协副主席就很“坦诚”,说不懂自己的行为违法肯定没人相信,更无济于事。于是便把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用上了:不是强奸而是嫖娼!嫖娼当然违法,也很不光彩,但嫖娼一说一旦成立了,也许够不上治罪,或者追究起来承担的法律责任要轻得多。说到底,就是图个轻判。
无独有偶,不久前中国原药学会副秘书长刘永久受审时,也表现得格外“清醒”,受贿动机和事实很清楚,说“不懂法”肯定蒙混不过去,于是只得打起法律的主意:尽管我一直享受副司级待遇,但我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缘何?因为他太懂法律了,是不是国家公务员,量刑标准差得远呢!
多少官员曾经在道貌岸然地开口道德、闭口法律,却在背地里干着违法犯罪的勾当,甚至连个别法官、法院院长也会“犯糊涂”而“知法犯法”,最终难逃法律制裁;如今,他们从恬不知耻地在法律面前装“傻”,到想方设法用法律武器来给自己“维权”,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
不知道将来还会有多少明知故犯、视法律为儿戏的官员在东窗事发后还能脸不红心不跳地拿“不懂法”做托词,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样的托词人们本来就持怀疑态度,将来更不会再相信。而随着法治进程的加快,随着法律越来越较真,公众期待的是,广大官员能够在“知法用法”的基础上更进一步,那就是严格自律,不再去突破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