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任志强 经济适用房
两会将要召开前,就两会民众可能关心的话题媒体展开了一系列的攻势,努力的希望能在两会期间吸引更多的眼球,尤其关注住房及住房保障性问题,这几天我连续接到了香港凤凰卫视、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以及各种平面媒体的采访邀请。但从已接受的采访中发现,大多数媒体的编导们都对住房与住房保障体系存在极大的误解,甚至存在着故意扭曲的宣传导向,这种误解导致的宣传重点并不利于建立和谐社会。
世界经理人文摘[digest.icxo.com]我是在1998年23号房改文件出台后最早向政府建议建立住房社会保障体系的,也是最先向政府建议立法用土地收益金的15%资金建设廉租房等社会保障用房的。同时也是最先要求建立市场与保障各自分设承担责任的,也是最先投入资金连续组织了多年对低收入群体解决保障问题做研究报告的。并且是北京市政协会上最早提出建立廉租房制度提案的,更是对政府房地产政策提出批评与建议最多的。但绝不是恶意攻击政府,更不会为讨好民众而歪曲事实,或为吸引眼球而误导民众。
误区一:大多数民众认为政府投入过少而造成民众的住房困难!
多数的民众、学者、经济学家和部分官员错误的用香港、新加坡的例子来证明中国政府的投入过低,而未能解决民众的住房问题,并用发达国家的年度预算中投入廉租房或公房的比重来证明中国政府的投入过低,似乎中国政府是一个对民众住房问题不负责任的政府。
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一、香港与新加坡是个城市型的国家或地区,有护照可做人口的限制性边界,实行独立的财政政策。而中国的城市是无法用户籍来限制人口边界的,并且是非完全独立的财政政策,这是国情的巨大差别。
二、是中国历史上实行的是住房福利分配制度,是一种全民的计划经济保障性分房制度基础,尽管财力不足无法改善住房问题,机制不对才实行了房改,但不能否定这一阶段的住房成果。
三、1998年房改推行市场化之后,城镇居民的住房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同时显现出房价与收入之间的差距,因此应建立住房保障体系,但不能用不到十年的空间否定了历史。
目前全国128亿平方米存量住房中,历史分房、房改房所占有的存量超过了50%,公管公房出租量超过了10%,政府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旧城区改造拆迁安置用房超过了10%,意味着70%以上的住房还是政府用各种方式提供的,加上住房补贴与公积金帮助解决了部分民众的住房问题,应该说大多数城镇居民的住房不论收入差别,主要还是依靠政府所提供的住房解决的居住保障,并不比香港与新加坡差,纯商品房仅占存量的不到25%,别忘了中国还有远超过城镇住房4倍多的农村住房。
尽管中国1998年之后的住房保障投入远远低于许多国家,但这些私有制国家并没有投入中国历史上这样多的公共住房建设与分配的资金,脱离中国国情的比较是误导。
为应付亚洲金融危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1998年的房改将经济适用住房从可租可售变为了以销售为主,并放松了对经济适用住房的准入准出制度的管理,让政府的补贴变成了拉大收入差距的一种分配,确实存在许多问题。但却是在逐步改革的进程中得到了纠正,2007年的24号文已明确了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的工作,并开始推动这一体系的建设了。
误区二:错误的理解成廉租房制度仅仅是盖房子。
廉租房制度是一种保障性的制度,但绝不是仅仅看盖了多少廉租新房。大多数民众和媒体在用审问式的口气和眼光查问地方政府建设了多少新的用于廉租的房屋,似乎这成了唯一的考核标准。新建的廉租房套数小于了应保障人群的户数,似乎就是地方政府未尽力,也梦想在一天之内就能解决所有的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当一位地方官员回答记者的提问时说2009年将竣工的廉租房可以解决当地的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时,竟被问到为什么2008年不能解决的傻问题。
廉租房制度并非都必须新建住房,还包括政府收购的旧房源,回收拆迁改造的房源,政府原有的公管房源等,以达到分散居住困难群体的目的,同时包括用租金补贴的方式让住户自行就近租用社会住房等多种方式,新建廉租房仅仅是实物房源的解决途径之一,而并非全部。
尤其是2007年才下发24号文件,地方政府从筹备资金、整理土地、设计、施工、建设总要有一个周期,2009年竣工并非不合理的情况。不能要求地方政府今天怀孕明天就生孩子,而媒体的导向似乎晚了一天就生不出孩子来了。
没有一个国家能在一天之内解决所有的住房困难问题,也不要梦想中国这个人口大国并在加速城市化进程中能有能力一天之内解决所有住房困难问题。美国上百年的保障政策至今仍不能完全解决这一问题,香港居屋抽签常常排队三至七年,中国也不可能实现一天就变的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