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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4月14日报道2007年7月,因任职广胜寺镇党委书记期间对黑砖窑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刚刚担任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两个多月的段春霞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然而,段春霞被撤职还不到一年,又在未经公示的情况下,突然于今年3月被尧都区任命为区长助理。消息传出,当地一片哗然。
世界经理人文摘[digest.icxo.com]公务员法及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公务员任职前都必须进行公示,并且,曾受到撤职处分的公务员两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而段春霞的再任,既未公示,也超越了处分的受限期,
作为极端恶劣的事件,去年洪洞黑窑工案的爆发给了人们以太多的警醒和反思。透过伤痕累累的黑窑工,人们不仅能够看到被金钱利益扭曲了的人性是如何罪恶;更痛心的是,从曹生村到广胜寺镇,再到洪洞县县委、县政府,大批公务员是何等的人浮于事、尸位素餐。针对部分政府官员的失职,2007年7月16日,山西省纪委和监察部门对洪洞县25名责任人给予了党内处分,提出了行政处分建议。紧接着,临汾市政府也向社会通报了对洪洞、乡宁、襄汾50多名干部的处分决定。
可如今,不到一年时间内,这位副区长就又以区长助理的身份出现,国人如何不震惊。这不由得不怀疑去年因黑砖窑事件被处分的数十名党政干部,都会在集体“蛰伏”之后,随着段春霞的重新起用,“带病”走上新的领导岗位。其余受处分干部会不会同样再次“官复原职,闪亮登场”?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纪委的处分是不是有点儿戏?屈死在黑砖窑里的冤魂如何才能瞑目?
当初黑砖窑事件得以曝光和查处,是缘于网友们的挚着和不懈的努力。作为当政一方的父母官和劳动部门的官员们,要么就是工作不负责而失查,要么就是知情而不管,甚至是同流合污充当保护伞,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丧失了一个“父母官”基本的“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责任,根本不配当官。
而据说当地政府公认这位复职的女副区长是一位“工作能力强,尤其在村镇规划、拆迁等方面,成绩突出。”如果把这些当作再次重用她的理由,笔者觉得真是好笑。一个在村镇规划、拆迁方面能力强的镇党委书记就可以违反党的纪律破格再次重用吗?一个对当地黑砖窑里的现代包身工都视而不见的父母官还能称得上一个好官吗?
如果说让黑砖窑涉案官员下台,是让他们对蔑视黑砖窑事件中屈死者生命付出应有的代价,而重新让“黑砖窑”涉案官员上岗,就是对生命的再次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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