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报道   商业报道   商业头条   商业评论 百家杂谈   时事报道  社会问题   无本金月入1万
您的位置: 世界经理人 > 财经 > 财经评论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证监会连发两道"金牌" 提高股权激励的审核标准
世界经理人文摘 ( 日期:2008-05-06 09:17)

———————————————————————————————————————————

    关键字:证监会 证监会新规 股权激励

  记者日前从多家上市公司获悉,中国证监会已就股权激励有关事项下发两个备忘录,对多个敏感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提高了股权激励的审核标准。

    世界经理人文摘[digest.icxo.com]对于少数上市公司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时授予价格过低的问题,备忘录规定,以定向发行方式进行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授予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如果激励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低于上述标准,激励方案将由中国证监会重组审核委员会讨论决定。

  备忘录强调,上市公司设定的行权指标须考虑公司的业绩情况,原则上实行股权激励后的业绩指标(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不低于历史水平。此外,鼓励上市公司同时采用市值指标(各考核期内的平均市值水平不低于同期市场综合指数或成份股指数)和行业比较指标(业绩指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为规避监管,少数上市公司曾借道股东实施股权激励,这一模式今后将被叫停。备忘录规定,股东不得直接向激励对象赠予(或转让)股份。股东拟提供股份的,应当先将股份赠予(或转让)上市公司,并视为上市公司以零价格(或特定价格)向这部分股东定向回购股份。然后,按照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由上市公司将股份一年内授予激励对象。

  对于监事能否成为激励对象的问题,国资委曾规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监事不能成为激励对象,一般公司并无此限制。而备忘录明确,为确保上市公司监事独立性,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

  备忘录还规定,上市公司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预留股份。确有需要预留股份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百分之十。(记者 何军)

相关阅读:

证监会新规:券商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大幅提高

东软集团整体上市为何被否决?

证监会声明是精神安慰尾盘拉升并非实质性利好

digest.icxo.com

  来源:上海证券报  
相关新闻
 
 叶檀:奥运会将变成A股市场的
 企业倒闭怪罪《劳动合同法》
 呼声:制造一级市场的暴利发行
 旱涝保收的基金竟然变成赌徒
 替代石油的能源,中国在准备吗
 宏达股份天量冲破跌停的背后有
 沪市宏达:稳定市场里的一滴“
 叩问:谁打开宏达第7个跌停?
 侯宁:政府动辄干预二级市场走
 对茅于轼观点我们不能为反对而